为加强对本科生奖助工作的领导,切实做好奖助学金等的评审和推荐工作,保证奖助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,充分发挥奖励政策的激励和导向作用,根据《公司基层学院本科生奖助工作实施细则(试行)》有关要求,结合我司实际,特制定本细则。
第一条 公司成立本科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,组长由公司党委书记和经理担任,副组长由公司党委副书记(主管本科生工作)担任,组员由学院纪委书记、学院副经理(主管本科生教学工作)、教师代表、员工会主席担任。小组具体成员由组长确定。
第二条 公司本科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:
(一)负责制定我司本科生奖助学金政策和体系,研究学院奖助学金评审的重大事项;
(二)负责学院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定规则的制定、修改以及对学院各项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结果的最终确定和推荐;
(三)负责学院本科生社会奖助学金的建设工作,加强社会、员工资源的挖掘,增设院级社会本科生奖助学金;
(四)解决学院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过程中出现的争议问题;
(五)落实本科生奖助学金督查督办事项。
第三条 公司本科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,工作小组由员工工作办公室主任、团委书记、年级辅导员、教学秘书、班主任代表和员工代表组成。小组成员由本科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于每学年初确定,履行学院本科生奖助工作小组相关职责。
第四条 公司本科生奖助工作小组主要职责:
(一)负责学院本科生奖助学金具体评审、公示和推荐工作;
(二)负责联系院级社会本科生奖助学金设奖单位,配合设奖单位完成具体工作;
(三)负责调查、核实学院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过程中出现的争议问题;
(四)落实学校和学院本科生奖助学金督查督办事项。
第五条 公司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流程:
(一)学院制定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细则,报员工工作部审批备案后实施;
(二)学院按照审批后的方案,在全院内发布评审通知。发布通知渠道要相对固定;
(三)员工本人提出申请,按评审要求向学院提交申报材料,并提供评审需要的佐证材料;
(四)学院本科生奖助工作小组对申报员工进行评审,评审方式以各类奖助具体评选办法、细则为准。原则上通过实名投票方式确定拟获奖名单或推荐名单;
(五)拟获奖员工名单或拟推荐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。
(六)学院本科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对公示无异议的获奖员工进行审核,形成学院获奖名单或推荐名单。
第六条 本办法由网投十大信誉排名官网负责解释、自发布之日起试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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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1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