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《关于开展2018年度学校劳动保护用品和营养保健津贴统计发放工作的通知》(实管函〔2019〕15号)要求。实验教学中心统计2018年度从事实验室工作的教师、实验技术人员、特殊工种人员(行政办公人员不在此列),并填写“公司2018年度发放劳动保护用品人员统计表”、“公司2018年度发放营养保健津贴人员统计表”等表格。按照通知要求,上报之前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,公示时间自2019年5月15日至5月17日。公示期间如有疑义和问题,请向院办提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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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0515